2006年7月19日,桃源县新闻出版局就桃源县教育书店发行非法出版物一案举行听证会。这是我市新闻出版行政执法中举行的首例听证会。
2006年5月底,常德市“扫黄”办主任、常德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张士强率执法人员对全市9个区县(市)出版物市场进行暗访,在桃源县教育书店,执法人员对《姜子牙》、《浪心剑客》等22种出版物、《极速竞赛》等音像制品进行了证据登记保存,经鉴定属非法出版物后,市新闻出版局向桃源县新闻出版局下发交办函,责成立即组织查处。桃源县新闻出版局立即组织精干力量立案调查,并就立案程序、适用法律、处罚建议等多次向市局咨询。市局也先后三次由张士强副局长带队到桃源现场指导,使该案做到了证据充分、程序准确、适用法律法规适当。鉴于该案案情重大,桃源县新闻出版局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非法出版物、并处罚款18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向当事人下达了听证告知书。
听证会由桃源县新闻出版局副局长鄢光辉主持,案件调查人陈述当事人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建议及法律依据后,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陈述和申辩,随后,调查人员一一作出了说明和举证。双方唇枪舌战,气氛紧张有序。经过激烈的辩论,主持人认为当事人陈述理由不成立。翌日,桃源县新闻出版局向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常德市新闻出版局部分人员、常德晚报记者、桃源县政府法制办负责人、桃源县人大内司委负责人以及桃源县新华书店、求知书社等出版物经营单位负责人旁听了此次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