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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印刷企业审核登记的通知 | | | 各区、县(市)新闻出版局,各印刷企业: 为加强对印刷企业的管理,规范印刷复制经营行为,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08年印刷企业审核登记及换证工作的通知》(湘新出〔2007〕170号)文件要求,常德市新闻出版局决定对全市印刷企业进行年度审核登记及统一换发《印刷经营许可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全市各出版物印刷企业、出版物专项印刷企业、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印刷企业、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及打印、复印、影印企业。 二、年检内容 (一)印刷企业遵守法律、法规及新闻出版管理规定的情况,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特别是“五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根据《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各类印刷企业达到行业准入标准情况,注册资本及生产经营场所是否符合规定; (三)出版物印刷企业按规定送样检测情况,印刷产品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材料、印刷和装订的质量标准要求; (四)印刷企业法人代表或生产经营负责人参加培训并取得《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情况; (五)是否按规定按时逐项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送统计数据等情况。 三、年检程序和时间安排 全市出版物印刷企业、出版物专项印刷企业、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印刷企业、总资产500万以上包装装潢印刷企业的年检材料送市局审核后报省局年检;总资产500万以下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和市局直管的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的年检材料直接报市局进行年检;区、县(市)的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的年检材料由区、县(市)新闻出版局初审后上报市新闻出版局进行年检;“三印”企业的年检换证工作由各区、县(市)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 年检时间自2008年1月18日至3月25日。 具体安排如下: 1月18日—25日,下发《关于开展2008年印刷企业审核登记及换证工作的通知》(常新出〔2008〕2号)文件。出版物印刷企业、出版物专项印刷企业、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印刷企业、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和市局直管的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由市新闻出版局下发通知,区、县(市)所属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和“三印”企业由所在区、县(市)新闻出版局下发通知。 1月26日—2月15日,各印刷企业根据年检要求认真写出年检报告,按照填表说明如实填写审核登记表,并提供本企业《印刷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和《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2月16日—25日,区、县(市)的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的年检材料统一报到区、县(市)新闻出版局,由区、县(市)新闻出版局初审后上报市新闻出版局,同时上报“三印”企业年检合格名单。出版物印刷企业、出版物专项印刷企业、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印刷企业、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和市局直管的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的年检材料直接报送市新闻出版局。市新闻出版局和区、县(市)新闻出版局分别组织召开印刷企业年检工作会,同时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 2月26日—2月28日,市新闻出版局将全市审核登记材料包括《印刷企业审核登记情况汇总表》、审核登记企业名录材料、各印刷企业(不含三印)《2008年印刷企业审核登记表》,上报省新闻出版局进行审核,申领新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3月1日—3月15日,市新闻出版局和区、县(市)新闻出版局分别为年检合格的印刷企业换发新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并在媒体上进行公示。 3月16日—3月25日,区、县(市)新闻出版局对当地印刷企业年检换证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上报市局。市新闻出版局对全市印刷企业年检材料进行汇总,撰写总结报告,上报省局。 四、其他事项 1.各区、县(市)新闻出版局必须认真对待此次年检,对填报的表格要认真审核,按规定要求及时报送年检资料。 2.印刷企业未参加年检的不得继续从事印刷经营活动。新闻出版部门对逾期未参加年检的印刷企业下发警告通知书,自通知书下发之日起30日内仍未年检的,报省新闻出版局,由省新闻出版局注销《印刷经营许可证》,并通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3.年检通知和年检表格统一在“常德市新闻出版局网站”( http://www.cdppa.gov.cn/)上查阅和下载。所有年检表格必须在电脑上填写(“三印企业”除外),出版物印刷企业、出版物专项印刷企业、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印刷企业、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和市局直管的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的年检材料通过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188868723@qq.com。 4.各区、县(市)“三印”企业的《印刷经营许可证》统一到市新闻出版局领取。未尽事宜请与市新闻出版局管理科联系,联系人:张利斌 联系电话:7226157。
附件:1.关于填写《印刷经营许可证》的规定 2.《2008年印刷企业审核登记表》 3.《2008年复印打印企业审核登记表》 4.《审核登记情况汇总表》
二○○八年元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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